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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中国移动TD―SCDMA建设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2009〕64号
  • 【发布日期】2009-04-28
  • 【生效日期】2009-04-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中国移动TD―SCDMA建设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中国移动TD―SCDMA建设的通知

(洛政〔2009〕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推动国家自有知识产权的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TD―SCDMA建设,提高我国通信信息安全的技术防范水平,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财政部明确了中国移动为3G(TD―SCDMA)的建设和运营主体。为积极利用3G(TD―SCDMA)技术优势,加速推进我市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深度开发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现就进一步支持中国移动3G(TD―SCDMA)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3G(TD―SCDMA)发展纳入到本地区和部门发展规划纲要,对洛阳移动公司在基站选址、建设用地、管线建设、电力引入、工程施工等方面要给予全力支持,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进程中的有关问题,全力推进3G(TD―SCDMA)在我市成功建设和运营。

二、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将3G(TD―SCDMA)终端、业务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支持3G(TD―SCDMA)业务的开展,鼓励率先使用3G(TD―SCDMA)业务和信息化服务。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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