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南府办〔2009〕92号
  • 【发布日期】2009-04-20
  • 【生效日期】2009-04-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宁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的通知

(南府办〔2009〕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鉴于防汛抗旱指挥部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指挥长:市 长

副总指挥长:市委分管副书记

南宁警备区司令员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市政协副主席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兼)

副指挥长:市委分管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发改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武警南宁市支队支队长

市发改委主任

市经委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长

市房产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市广电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主任

市供销社主任

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西江局局长

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南宁分局局长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南宁无线电管理处主任

南宁海事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南宁供电局分管副局长

市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主任

市城市内河管理处主任

市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市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市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移动南宁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联通南宁分公司总经理

武鸣县县长

横县县长

宾阳县县长

上林县县长

马山县县长

隆安县县长

兴宁区区长

江南区区长

青秀区区长

西乡塘区区长

邕宁区区长

良庆区区长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南宁华侨区管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友爱北路36号市水利局内。在4月1日到9月30日汛期内,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3126212 传真:3132205)。

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领导机构,实行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确保有关信息及时传达,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