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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天津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
  • 【发布日期】2005-12-01
  • 【生效日期】2006-0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天津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

天津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




《天津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已于2005年11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戴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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