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取得优异成绩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沈政发[2009]11号
  • 【发布日期】2009-03-24
  • 【生效日期】2009-03-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沈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取得优异成绩单位的通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取得优异成绩单位的通报

(沈政发[2009]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市政府对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及部分驻沈单位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一年来,各被评估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经受住了承办奥运会足球比赛的特殊考验,有效地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的严峻挑战,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现对2008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授予铁西区政府等5个单位为2008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综合考评A类前三名,市政府办公厅等22个单位为2008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综合考评B类前三名,大东区政府等29个单位为 2008年度政府绩效评估重点工作优胜奖。

2009年是我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面临困难较大的一年,也是继续推进我市振兴发展的关键一年,任务繁重,使命艰巨。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奋力拼搏,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定信心,沉着应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以优异的成绩向国庆60周年献礼。

附件:沈阳市2008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取得优异成绩单位名单(略)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