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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47号
  • 【发布日期】2009-03-18
  • 【生效日期】2009-03-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田金钢(市委常委)

副组长:李雪峰(市长助理、市农经委主任)

邢社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长忠(市水利局局长)

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秋霞(市发改委副主任)

骆延军(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 英(市审计局副局长)

徐龙欣(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荣真(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王长忠兼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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