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宁波市
  • 【发布文号】甬政办发〔2009〕51号
  • 【发布日期】2009-03-10
  • 【生效日期】2009-03-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的通报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的通报

(甬政办发〔2009〕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138号)精神和2008年各地商贸流通服务业工作实绩,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评出了2008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现予通报表彰。

一、商贸经济发展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宁海县政府、镇海区政府

铜奖:奉化市政府、江北区政府、北仑区政府

二、商贸设施(项目)建设奖

金奖:余姚市政府

银奖:慈溪市政府、北仑区政府

铜奖:奉化市政府、鄞州区政府、江北区政府

三、市场供应安全保障奖

金奖:象山县政府

银奖:宁海县政府、余姚市政府

铜奖:奉化市政府、江东区政府、北仑区政府

四、商贸管理优胜奖

金奖:慈溪市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江东区政府

铜奖:余姚市政府、镇海区政府、海曙区政府

五、商贸经济发展特别奖

海曙区政府

六、现代商贸业发展特别奖

江东区政府

七、社零增长特别奖

鄞州区政府、江北区政府、宁海县政府、镇海区政府、慈溪市政府、海曙区政府、北仑区政府、余姚市政 府、象山县政府、奉化市政府、江东区政府

八、实事工程特别奖

(一)菜篮子基地建设(楼宇经济建设)特别奖

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奉化市政府、宁海县政府、象山县政府、鄞州区政府、北仑区政府、镇海区政 府、海曙区政府、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

(二)菜市场改造特别奖

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奉化市政府、宁海县政府、象山县政府、鄞州区政府、镇海区政府、北仑区政府、海曙区政府、江北区政府

(三)商贸节能降耗特别奖

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奉化市政府、宁海县政府、象山县政府、鄞州区政府、北仑区政府、镇海区政府、海曙区政府、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

九、服务优胜奖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贸易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外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国税局、市交通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再创佳绩,为推动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九年三月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