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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08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秘〔2009〕42号
  • 【发布日期】2009-02-25
  • 【生效日期】2009-0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08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08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皖政秘〔2009〕4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全省旅游系统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首次突破1亿人次大关,达到10070.28万人次,同比增长26.58%,其中接待入境游客132.09万人次,同比增长24.11%;旅游总收入737.12亿元,同比增长27.97%,占全省GDP的8.31%,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依据《安徽省旅游工作2008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和《安徽省2008年度县域旅游工作综合排名实施办法》评选出的2008年度旅游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先进为榜样,创新思维,做实举措,扎实工作,为推进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产业强省迈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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