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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9〕14号
  • 【发布日期】2009-02-16
  • 【生效日期】2009-02-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9〕1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设置,设在省建设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光荣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辛维光不再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跃、刘福成、丁治学、李光荣、李岷不再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下设秘书组、综合组、规划设计建设组和资金协调管理组,原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的工作人员回各原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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