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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无锡市政府关于无锡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2・25”硫化氢中毒事故结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无锡市政府
  • 【发布文号】锡政发〔2009〕20号
  • 【发布日期】2009-02-03
  • 【生效日期】2009-02-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无锡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无锡市政府关于无锡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2・25”硫化氢中毒事故结案的批复

无锡市政府关于无锡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2・25”硫化氢中毒事故结案的批复

(锡政发〔2009〕20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无锡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2・25”硫化氢中毒事故申请结案的请示》(锡安监〔2009〕1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性质的分析和认定,准予结案。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负有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有关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12・25”事故暴露出事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特别是公司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望你局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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