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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9]14号
  • 【发布日期】2009-01-22
  • 【生效日期】2009-01-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精神,为了搞好我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刘永富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 李志勋 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水清 省粮食局局长
王泉清 省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 马自学 省财政厅副厅长
尚勋武 省农牧厅副厅长
蒲志强 省监察厅副厅长
丁建华 省审计厅副厅长
王军需 省质监局副局长
孙晓霖 省统计局副局长
成文生 省粮食局副局长
管立新 农发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
杨新征 中储粮兰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何水清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核查组、技术专家组、后勤保障组。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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