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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财会〔2008〕1555号
  • 【发布日期】2008-11-27
  • 【生效日期】2008-11-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8〕1555号)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存放以及变更存款性质的请示》(民保中报〔2008〕1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的港币4000万元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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