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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确认姬兴源等25名同志中、初级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体育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1-01
  • 【生效日期】2008-1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确认姬兴源等25名同志中、初级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确认姬兴源等25名同志中、初级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福建省体育教练员高级职务评委会会议评审,庄重等19名同志通过体育教练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蔡健等6名同志通过体育教练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根据闽职改[1993]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准确认庄重等19名同志体育教练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和蔡健等6名同志助理教练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08年10月。具体名单如下:

一、批准确认体育教练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9名)

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庄重

省田自运动管理中心:刘朝旭、陈雪清(女)、牟连娟

省乒羽网运动管理中心:刘惠娥(女)、陈勇胜

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刘献伟、李吉辉

省马江举重基地:姬兴源、杨威

省射击运动中心:林忠仔、张良、陈杰、郭显川、李军

省少体校:王勇、陈小国、丁显凤、陈观亮

二、批准确认体育教练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6名)

省乒羽网运动管理中心:蔡健(女)、林臻怡(女)

省第二体工大队:郑峰、傅志强

省射击运动中心:陈丽红(女)、苏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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