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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146号
  • 【发布日期】2008-10-29
  • 【生效日期】2008-10-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14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省政府决定,对甘肃省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泽巴足 副省长

副组长 石卫东 省政府副秘书长

高清和 省林业厅厅长

成 员 常正国 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建设 省公安厅副厅长

蒲志强 省监察厅副厅长

沙仲才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陆代森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耀发 省人事厅副巡视员

曹玉龙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包自吉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局长

李成龙 省审计厅副厅长

陈其寿 省工商局副局长

郝发忠 省国税局副局长

陶君道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樊 辉 省林业厅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清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樊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替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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