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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国家大剧院邀请美国芝加哥交响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8〕1954号
  • 【发布日期】2008-10-27
  • 【生效日期】2008-10-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国家大剧院邀请美国芝加哥交响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国家大剧院邀请美国芝加哥交响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954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08]1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邀请美国芝加哥交响乐团一行145人,于2009年2月13日至14日到你剧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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