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8〕80号
- 【发布日期】2008-10-09
- 【生效日期】2008-10-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全市秋季农业生产及农田基本建设任务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全市秋季农业生产及农田基本建设任务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8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当前,以秋收、秋建、秋整地、秋防疫和秋防火为重点的秋季农业生产及农田基本建设已经全面展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将全市秋季农业生产及农田基本建设任务(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今年我市粮食生产喜获大丰收,粮豆薯总产量首次突破200亿斤大关,实现了历史性的新跨越。为确保丰产丰收,当前必须切实做好秋季农业生产及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全市计划任务是:新打机电井1000眼;完成深松秋整地面积400万亩,包括省补贴面积力争达到800万亩;建设水稻育苗大棚1226万平方米,集中育苗小区658个;秋季造林整地数量达到明年造林总量的30%以上;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确保实现“内疫不发生、外疫不传入、人间不感染”;确保实现全市连续20年无森林火灾。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做好秋季农业生产及农田基本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有效时间,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市)政府要把秋季农业生产及农田基本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户到人。要指定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综合协调、资金筹集、物资下摆、技术指导和项目推进等工作。要卡死进度,严明时限,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召开协调会、现场会予以解决。对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进度、造成损失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各区、县(市)政府要集中有限资金办大事,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市级补贴资金。要积极努力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要多渠道融资,积极鼓励引导城市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开发和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农民筹资投劳奖励制度,引导农民自觉投资投劳增加投入。
四、强化检查,严格奖惩。各区、县(市)政府要把秋季农业生产及农田基本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市政府将抽调市直农口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区、县(市)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汇总、评比,对优秀的予以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区、县(市)政府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直农口各相关部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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