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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办〔2008〕137号
  • 【发布日期】2008-10-09
  • 【生效日期】2008-10-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莆田市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莆政办〔2008〕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9.24”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9.2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月九日


莆田市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市政府“9.24”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9.2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切实维护我市火灾形势的稳定,确保第三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安定稳定,为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08年10月13日至12月12日为期两个月的“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9.24”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9.28”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认真吸取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三合一”等场所的火灾隐患,确保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场所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有效、确保场所消防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逐项落实、确保场所从业人员懂得基本消防常识为主要手段,推动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市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海西天网”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傅冬阳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许冬红、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建华、市安监局副局长张元璋为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郑发根担任。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排除各类火灾隐患,全力以赴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

三、行动部署、时间和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海西天网”专项行动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行业具体负责实施开展,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牵头开展督查,每个专项行动督查时间不少于1天,具体行动内容、行动时间和责任单位如下:

(一)“海西天网”1号行动。2008年10月13日至26日。排查内容:全市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责任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消防支队。

(二)“海西天网”2号行动。2008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排查内容:全市所有宾馆、饭店。责任牵头单位:市旅游局,成员单位:市卫生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消防支队。

(三)“海西天网”3号行动。2008年11月3日至9日。排查内容:全市所有商场、集贸市场、超市。责任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

(四)“海西天网”4号行动。2008年11月10日至16日。排查内容:全市所有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责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

(五)“海西天网”5号行动。2008年11月17日至23日。排查内容:全市所有设有住院部的医院。责任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

(六)“海西天网”6号行动。2008年11月24日至12月12日。排查内容: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责任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成员单位:市公安局、经贸委、安监局、工商局、建设局。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地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详细、周密地进行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开展好“海西天网”专项行动。要对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要责令当场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并进行处罚。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专项行动工作的始终,精心制定宣传计划,邀请当地电视台新闻记者进行现场拍摄,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要对辖区内所有开展“海西天网”六个专项行动所要求的场所和单位,必须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特别是可能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场所以及分布于乡镇容易失控漏管的场所,要全部纳入监管视线。要对六个专项行动要求排查的场所和单位全部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并在每个专项行动结束后第二日内将专项行动阶段工作总结和基础台帐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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