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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农业厅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0-07
  • 【生效日期】2008-10-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做好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根据《福建省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

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农牧主管部门是否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辖区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否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是否作出工作部署,是否落实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

(二)工作落实情况

1.蛋白饲料原料整治:开展蛋白饲料生产企业、年产万吨以上饲料生产企业的蛋白原料检查情况,检查企业数、蛋白原料的抽样情况。

2.饲料生产企业整治:开展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已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持证生产情况;饲料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和原料进厂验收制度情况。

3.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整治:开展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养殖规模在20头奶牛以上的养殖场户自配饲料检查率达到100%。

4.饲料生产和使用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5.无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取缔查处情况。

二、督查方式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每个设区市至少检查1个县(区)2家饲料生产企业(含蛋白饲料生产企业)、1家奶牛养殖场。

三、督查分组

督查组分成3个组,每组2~3人。检查地区及分组情况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督查时间为10月8日~16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附件: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分组表(略)

福建省农业厅
二OO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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