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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第15号超强台风“蔷薇”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明电〔2008〕127号
  • 【发布日期】2008-09-28
  • 【生效日期】2008-09-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第15号超强台风“蔷薇”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第15号超强台风“蔷薇”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经贸明电〔2008〕127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贸发局)、省电力公司、省煤炭(集团)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公司、中石油华南销售公司:

根据气象部门报告,今年第15号超强台风“蔷薇”可能于9月28日下午到夜里在台湾东部沿海登陆,登陆后逐渐向我省沿海靠近,并将于29日傍晚到夜间在我省沿海再次登陆,将对福建省造成严重影响。这次台风过程雨量可达300亳米以上,中北部沿海地区将有暴雨到大暴雨。为落实省政府防御今年第15号超强台风有关工作部署,我委于9月27日发出了《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防御今年第15号超强台风工作》(闽经贸明电〔2008〕126号),并启动了防灾应急机制,为切实做好此次超强台风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加以落实: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台风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全力以赴。要切实加强对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台风期间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务必上岗到位,履行职责。要加强本系统及下属企业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临海、沿山与低洼企业危房以及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山边、路边、水边、溪边的企业和矿区人员及时转移,确保万无一失。

二、各设区市经贸部门要做好副食品基地防范工作,特别要做好低洼地的防涝工作,加固蔬菜大棚及生猪、蛋禽基地房舍屋顶等,重点抓好蔬菜基地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确保基地生产。要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加强市场监测和应急商品货源储备,指导企业有序增加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三、针对此次超强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和部分城市积水内涝,请省电力公司进一步加强各级电网企业防台风值班、落实好各项防台风措施,做好大面积停电预案的启动准备工作,要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各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做好专业抢险队伍的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措施到位、设备到位、人员到位。

四、请省煤炭集团公司立即对储备的抽水设备进行检查、调试,并组织专业抽水队伍,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前往险点开展抽、排水工作。

五、请福州市经委立即对储备的省级应急发电机组进行检查、调试,确保应急设备完好无损、运行正常,根据险情况随时调用。

六、请中石化森美(福建)公司、中石油华南销售公司做好台风期间油品供应工作,并根据险情,调用加油槽车,抓好应急发电机组的油品保障工作。

七、请各单位于9月28日20:00时前将本单位负责此次防台风工作的领导和联系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国庆期间的值班情况报送我委,于10月4日前将本单位国庆期间的防台风情况、受灾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简要情况报我委经济运行处。

联系电话:0591-87853875

传 真:0591-87875475,87832628(白天)

0591-87815623(夜间)

邮 箱:jmwyxc@sina.com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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