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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钢琴家弗莱德米尔・维阿杜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8〕1666号
  • 【发布日期】2008-09-19
  • 【生效日期】2008-09-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钢琴家弗莱德米尔・维阿杜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钢琴家弗莱德米尔・维阿杜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666号)




湖南省文化厅:
你厅湘文报[2008]10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南省文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美国钢琴家弗莱德米尔・维阿杜等2人,于2008年10月10日至30日到长沙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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