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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五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 〔2008〕46号
  • 【发布日期】2008-09-16
  • 【生效日期】2008-09-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五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五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的通报

(豫政 〔2008〕4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省辖市、省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第五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共有来自世界77个国家和地区的13887名客商参会,签约项目140个,投资总额796亿元,合同利用境内外资金745亿元,外贸成交合同5.4亿美元。

在历时半年多的组织筹备和举办过程中,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省商务厅、郑州、漯河、南阳市政府等主要承办单位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卫生厅、外侨办、广电局、旅游局、接待办、省直机关事管局、省政府新闻办、口岸办、省台办、贸促会、工商联、河南海外联谊会、省侨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铁路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等参与专项活动组织、会务接待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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