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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工业领域产品检验机构进行全面调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9-12
  • 【生效日期】2008-09-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工业领域产品检验机构进行全面调查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工业领域产品检验机构进行全面调查的通知




各工业领域产品检验机构:

为全面了解现有的工业领域产品检验机构的情况,掌握检测和试验能力情况和水平,完善行业检验体系,促进行业质量发展,现对工业领域(含通信业、信息服务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全面调查,请各检验机构积极配合。本次调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情况调查范围为国家或原各工业部门(行业)批准授权设立的,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或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工业产品检验机构(包括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检测中心、各省电子产品检验院所)。

二、请各单位按照《〈工业领域产品检验机构情况调查表〉的填写说明》(见附件1)的要求,组织认真填写《工业领域产品检验机构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

三、请于10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工业领域产品检验机构情况调查表》加盖机构公章后邮寄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质量管理处,同时发电子邮件。

联 系 人:何小龙、李进忠
联系电话:010-66039012 010-66058351
电子邮件: hexiaolong@miit.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科技司质量管理处
邮 编:100804

附件1:《工业领域产品检验机构情况调查表》填写说明
附件2:《工业领域产品检验机构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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