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文化部、民航局、国家文物局、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 【发布文号】发改社会[2008]2464号
  • 【发布日期】2008-09-12
  • 【生效日期】2008-09-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文化部、民航局、国家文物局、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文化部、民航局、国家文物局、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

(发改社会[2008]24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旅游局、教育厅(局)、民政厅(局)、建设厅(委、局)、交通厅(委、局)、文化厅(局)、文物局、党史研究室、各铁路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有关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红色旅游工作,经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开展有关工作。

附:关于进一步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宣部
财政部
国家旅游局
教育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文化部
民航局
国家文物局
中央文献研究室
中央党史研究室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