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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对省体育局的嘉奖令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发〔2008〕43号
  • 【发布日期】2008-09-05
  • 【生效日期】2008-09-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对省体育局的嘉奖令

湖北省人民政府对省体育局的嘉奖令

(鄂政发〔2008〕4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在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取得了4枚金牌、1枚银牌、4枚铜牌的优异成绩,金牌数、奖牌数分别列全国第7位和第9位,续写了自1984年我国恢复参加夏季奥运会以来湖北连续7届夺取奥运金牌的辉煌。在备战第29届奥运会的过程中,省体育局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求实创新、扎实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湖北人民增添了光彩。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体育局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省体育局和全省广大体育工作者发扬优良传统,认真总结经验,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动湖北体育事业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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