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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随州市曾都区考古队违规发掘古墓葬事件的处理意见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保函〔2008〕751号
  • 【发布日期】2008-09-03
  • 【生效日期】2008-09-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随州市曾都区考古队违规发掘古墓葬事件的处理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随州市曾都区考古队违规发掘古墓葬事件的处理意见

(办保函〔2008〕751号)




湖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随州市曾都区考古队违规发掘古墓葬的情况报告》(鄂文物发〔2008〕7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随州市曾都区考古队未经批准擅自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羊子山墓群进行发掘,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关于随州市曾都区考古队违规发掘古墓葬行为的处理意见。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你省境内考古管理工作,确保考古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暂不对该墓群进行新的考古发掘。请你局组织具有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对随州市曾都区考古队违规发掘的墓葬进行考古清理,在提取资料、采取保护措施后进行回填。并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组织专业考古单位对羊子山墓群进行考古调查,进一步搞清墓群的分布范围、文化内涵。

三、请你局与地方人民政府一起,切实加强羊子山墓群的保护工作,制定保护措施,打击盗墓行为,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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