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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八达岭镇东沟村段长城(八达岭残长城)抢险加固工程开工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保函〔2008〕722号
  • 【发布日期】2008-08-18
  • 【生效日期】2008-08-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八达岭镇东沟村段长城(八达岭残长城)抢险加固工程开工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八达岭镇东沟村段长城(八达岭残长城)抢险加固工程开工的批复

(办保函〔2008〕722号)




延庆县文化委员会:

你处《关于办理八达岭镇东沟段长城(八达岭残长城)抢险加固工程开工许可的请示》(延文文字〔2008〕1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八达岭镇东沟村段长城(八达岭残长城)抢险加固工程,在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八达岭镇东沟村段长城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08〕388号)和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北京八达岭镇东沟村段长城(八达岭残长城)抢险加固工程方案核准意见的复函》(京文物〔2008〕787号)文件的批复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并经北京市文物局核准后实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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