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天放假的通告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发[2008]37号
  • 【发布日期】2008-08-05
  • 【生效日期】2008-08-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北京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天放假的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天放假的通告

(京政发[2008]37号)




2008年8月8日晚8时,将举行第29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经国务院批准,除保障国事活动、城市运行等必要的工作岗位外,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北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8月8日放假一天;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社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
为让全市人民分享奥运的欢乐,放假前各有关单位要及早做好准备,妥善安排各项工作,保证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进行。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平安奥运”意识,绿色出行,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展现良好的文明素质和精神风貌。
特此通告。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