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邺城》考古报告出版工作计划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797号
  • 【发布日期】2008-08-04
  • 【生效日期】2008-08-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邺城》考古报告出版工作计划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邺城》考古报告出版工作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797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考古发掘报告〈邺城〉出版所需经费的请示》(冀文物字〔2008〕9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邺城》的出版工作计划。请你局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教〔2001〕351号)文件的规定和我局的有关要求另行申请出版补助经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