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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8〕1014号
  • 【发布日期】2008-08-03
  • 【生效日期】2008-08-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1014号)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嘉禾发〔2008〕287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00,000元人民币。其中,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6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0%;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16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0%;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持有16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0%;北京东方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20,800,000股,占总股本的15.1%;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2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15%;上海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9,200,000股,占总股本的9.9%。

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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