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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注销15家公司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7-25
  • 【生效日期】2008-07-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注销15家公司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注销15家公司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成都金宇(集团)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名单见附件)取得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依法应予注销。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善后工作,我部公示了上述拟注销经营许可相关信息,在公示期内我部未收到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我部注销上述公司取得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公司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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