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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 【发布单位】信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7-14
  • 【生效日期】2008-07-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对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全市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和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快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坚持把建设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着力改善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为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加大对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投入,采取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补助资金的方式,确保在2009年底前实现10个县区都有图书馆、文化馆,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争取国家、省专项建设资金,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标准,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已被省批准列入规划建设的1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010年前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进度要求完成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新建、扩建任务。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切实履行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职能。

(三)村文化大院建设。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采取政府补助、群众参与、对口帮扶、社会捐助等形式,确保村级文化阵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实现全市50%的行政村有文化大院;2015年所有行政村建成文化大院。

(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根据“中办发〔2008〕8号”文化精神,落实中央“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建设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要求。多渠道争取资金,建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

(五)“农家书屋”建设。调动多方面积极性,争取社会投入,建设一批农家书屋,确保按要求完成2008年度在全市建设320个“农家书屋”的任务。之后,按上级统一规划,积极推进。

(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按省统一部署,争取财政支持,2008年完成3个县级支中心,588个基层服务网点。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农村的基层网络,使农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健康丰富的文化信息资源。各级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要统一制式,合理分工,充实完善设施设备,成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各级分中心、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相结合,实现共建共享。到2010年,完成乡镇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站点改造提升。

(七)农村电影放映队伍建设。在10县区建好新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站,组建一批农村电影放映队,培育10个示范性农村电影放映队,全面推进数字电影放映,充分发挥上级统一配送的数字电影设备的作用,确保完成全市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性电影的目标,全年完成放映场次36120场。

(八)发挥流动舞台车作用。继续做好向上级争取流动舞台车工作。加强对已配送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同时,充分发挥这一流动的文化阵地,服务基层,服务农民的作用,2008年度,积极开展“百场演出送农民”活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政府作为。市委书记王铁在前不久召开的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用先进的思想占领社会主义文化阵地。用惠民的情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阵地。用创新的举措巩固社会主义文化阵地。用一流的队伍管理好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发展改革、财政、人事、文化、广电等部门分工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人民团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的合力。要把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提供可靠保证。

2、制定规划,重点推进。县乡政府要认真履行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职责,科学规划,改进管理,强化服务,根据基层公共阵地建设的特点分类制定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把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便于实施和落实。重点抓好乡镇文化站建设,落实好公益性文化设施用地的土地划拨,和按比例配套资金的落实,确保工作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要把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村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改善群众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3、积极筹资,多措并举。积极争取各级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的范围,不断提高文化经费用于基层的比例。争取社会资金向基层文化建设领域配置,逐步改变群众文化活动场地、设备、器材等设施严重不足的状态。扶持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建设,逐步完善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基础框架。鼓励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文化实体,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开发文化资源。

4、示范带动,协调发展。在全市培育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大院先进典型,鼓励基层文化单位创新工作思路、大胆开拓,创造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各县区要大力支持有能力、有积极性的乡镇和行政村在国家、省补助资金没有到位之前,先行建设基层文化设施,率先建成并达标的文化阵地优先列入国家、省补助资金的建设计划。

5、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把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内容、基本活动方式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文化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督促指导,掌握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对基层文化单位业务指导,加强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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