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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北德广播交响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8〕1087号
  • 【发布日期】2008-07-10
  • 【生效日期】2008-07-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北德广播交响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北德广播交响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087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演文[2008]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德国北德广播交响乐团一行126人,于2008年10月7日至8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此复。



二○○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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