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674号
- 【发布日期】2008-07-07
- 【生效日期】2008-07-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流坑三官殿维修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流坑三官殿维修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674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流坑三官殿维修方案的请示》(赣文物字〔2008〕4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勘察报告应补充对该建筑历史原貌和维修历史的研究内容;梁架现状描述应一致。
(二)补充对藻井、天棚的勘察内容。
(三)补充、细化图纸的残损标注和尺寸标注。
(四)做好防潮、防虫蚁工作是该建筑维修工程的重点,应根据实际情况,运用成熟的防治和治理措施以保证施工质量。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施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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