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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广西神州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钴―60辐照装置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
  •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发布文号】环办函〔2008〕416号
  • 【发布日期】2008-07-02
  • 【生效日期】2008-07-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广西神州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钴―60辐照装置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广西神州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钴―60辐照装置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

(环办函〔2008〕416号)




广西神州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5月,我部对你公司的钴-60辐照装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装置存在安全联锁不齐备等安全隐患。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立即进行限期整改。现通知如下:

一、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你公司于2008年7月31日前完成下列整改措施:

1.修复存在故障的通风风机;

2.修复辐照室内的固定式剂量监测仪表;

3.对货物进出口门禁系统进行改造,确保悬挂货箱堵门设施的有效,防止人员误入;

4.辐照室迷道设置2至3道光电联锁装置。

二、对贮源井水、辐照室内壁表面等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发现放射性污染时应净化或去污,并治理达标。

三、我部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协同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你公司辐照装置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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