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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换发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陈加荣等20人高级操纵员和卞丽军等14人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8〕56号
  • 【发布日期】2008-06-27
  • 【生效日期】2008-06-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换发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陈加荣等20人高级操纵员和卞丽军等14人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换发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陈加荣等20人高级操纵员和卞丽军等14人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8〕56号)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盛建华等99名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换发执照的函》(科工二司〔2008〕23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陈加荣等20人(其中杨国强、杜春列仅限于模拟机教员岗位)具备换发秦山第二核电厂反应堆高级操纵员执照资格,卞丽军等14人具备换发秦山第二核电厂反应堆操纵员执照资格,现批准换发执照。

批准换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2008年秦山第二核电厂第二批换发反应堆高级操纵员和操纵员执照的批准名单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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