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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8〕624号
  • 【发布日期】2008-05-23
  • 【生效日期】2008-05-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624号)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宏保险江苏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中宏〔2008〕82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营业场所由“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90号12楼”,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洪武路29号东方金融大厦写字楼第5、6、7层”。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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