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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钟曾发等2人煤矿矿长资格证变更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许可〔2008〕52号
  • 【发布日期】2008-05-13
  • 【生效日期】2008-05-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钟曾发等2人煤矿矿长资格证变更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钟曾发等2人煤矿矿长资格证变更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52号)




龙岩市煤炭管理局:

我委于2008年5月2日收到你局关于钟曾发等2人煤矿矿长资格证变更的申请报告。根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上述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同意钟曾发等2人变更煤矿矿长资格证。

一、钟曾发矿长证变更内容:工作单位由武平县兴发煤矿开发有限公司兴发煤矿变更为武平县全兴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黄古潭煤矿,证号(B201906002)不变。

二、俞春松矿长证变更内容:工作单位由龙岩市新罗区黄坑矿业有限公司黄坑煤矿变更为龙岩市新罗区江山乡回龙煤矿,证号(B204901053)不变。

请在本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变更后的煤矿矿长资格证,并负责发到有关人员。

联系人:陈展,联系电话:0591―8783274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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