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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复函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农业〔2008〕329号
  • 【发布日期】2008-05-12
  • 【生效日期】2008-05-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复函

(闽发改农业〔2008〕329号)




福建省气象局:

你局《关于报送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项目初步设计(修订本)的函》(闽气函〔2008〕30号)及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报送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的函》(闽投审业〔2008〕14号)等文收悉。该项目我委已于2006年5月以闽发改农业〔2006〕485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7年10月由省气象局委托国家信息中心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2007年11月,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估,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初步设计》修编意见,你局组织开展了初步设计的修编工作,2008年4月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提交了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经研究,现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1、项目建设目标:采用先进的探测技术和通信技术,建成观测项目比较齐全、布局合理和自动化程序较高的综合监测站网和高速通信网,对影响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的海上天气系统的发生、发展进行立体、动态、综合监测,并实现信息共享;利用高性能计算机和有限区域数值预报模式,建立海上气象专业预报系统,拓展海洋气象服务领域;实现高时空密度监测、及时准确预警、客观定量分析评估海上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提高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海上气象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服务能力,使福建省海洋气象服务工作走向全国前列,项目整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主要技术指标:信息网络骨干网由目前的百兆提高到千兆,实现与北京地面宽带通信;服务预报能力由目前以陆地为主向海洋预报服务拓展,近海台风24小时预报误差由目前的150公里降到130公里左右;沿海地区常规气象预报准确率提高5-8%,确定台风登陆时间、地点的实效由目前的60分钟提高到30分钟左右;确定台风精确定位由目前30公里提高到10公里。

3、工程建设标准:主体工程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按当地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类别为丙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业务系统和配套工程两大部分:

1、业务系统建设内容:包括海洋气象综合系统、海洋气象信息网络系统、海洋气象预报警报服务系统、海洋气象技术装备保障系统等四个业务系统,及其建设地面气象观测等19个分系统,购置仪器设备1851台(套、个),购置或开发软件86套。

2、配套工程建设内容:福州金山气象防灾减灾大楼(海洋气象信息及保障中心)、厦门海洋气象综合探测基地和移动新一代天气雷达宁德白马山主阵地等10个基地(站)用房总建筑面积10680m2。

三、建设年限:2006年-2009年(4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项目总投资:19010万元。

2、资金来源:中国气象局投资9484万元,厦门市投资18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3000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3000万元,其它设区市财政配套资金1726万元。

请建设单位按照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在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补充完善业务系统设计等内容,同时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好项目实施,保证项目尽早投入使用。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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