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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防治手足口病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濮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5-05
  • 【生效日期】2008-05-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防治手足口病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防治手足口病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市防治手足口病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邹东波(副市长)

副组长:王建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忠信(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王玉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璀英(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新杰(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洪涛(市爱卫办副主任)

石廷献(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谢为民(市疾控中心主任)

李豫秋(濮阳县副县长) 聂培炎(清丰县副县长)

李莉荣(南乐县副县长) 苏保华(范县副县长)

左留成(台前县副县长) 何建中(华龙区副区长)

薛炳海(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石廷献同志兼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县(区)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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