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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发布文号】环办函〔2008〕125号
  • 【发布日期】2008-04-28
  • 【生效日期】2008-04-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环办函〔2008〕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各副省级城市环保局:

2008年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Biological Diversity)的主题是“生物多样性与农业-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世界粮食安全(Biodiversity and Agriculture-Safeguarding Biodiversity and Securing Food for the world)”。

今年“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恰逢《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九次会议在德国波恩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我部将与相关媒体联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为配合“6・5”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将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作为“6・5”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地联合有关部门围绕缔约方大会第九次会议和今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生物多样性与农业的关系、生物多样性对人类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促进各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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