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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7号
  •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7号
  • 【发布日期】2008-04-03
  • 【生效日期】2008-04-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7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7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8年4月8日发行海南经济特区成立20周年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1/4盎司金币1枚,1盎司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建筑、海南经济特区成立20周年庆典会徽(局部彩色)组合设计,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4盎司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南天一柱礁石、椰树配以环绕的海洋生物组合设计,并刊“海南经济特区成立20周年”中文字样及面额。

1盎司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海口市世纪大桥和建筑群及民航飞机组合设计,并刊“海南经济特区成立20周年”中文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及发行量

(一)1/4盎司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圆形,含纯金1/4盎司,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二)1盎司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圆形,含纯银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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