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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协和医学院旧址一号楼(礼堂)修缮工程开工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保函〔2008〕219号
  • 【发布日期】2008-03-31
  • 【生效日期】2008-03-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协和医学院旧址一号楼(礼堂)修缮工程开工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协和医学院旧址一号楼(礼堂)修缮工程开工的批复

(办保函〔2008〕219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
你院《开工许可证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此修缮工程按照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协和医院旧址一号楼(礼堂)修缮工程方案核准意见的复函》(京文物〔2008〕320号)的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并由北京市文物局核准后开工。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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