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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濮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3-19
  • 【生效日期】2008-03-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我市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市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梁铁虎(市长)

副组长:王海鹰(常务副市长)

阮金泉(副市长)

成员:李建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奇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德雨(市发改委主任)

卢志勇(市财政局局长)

刘学礼(市监察局局长)

徐德良(市审计局局长)

毛海林(市农业局局长)

马士柱(市水利局局长)

赵中华(市粮食局局长)

赵茂轩(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洪广(市统计局局长)

魏巍星(市环保局局长)

高世明(市农科所所长)

潘顺恩(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相坤(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董跃进(濮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郭岩松(清丰县人民政府县长)

吴新普(南乐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由田德雨兼任,副主任由毛海林、马士柱、潘顺恩、张相坤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委、农业局、水利局、农科所抽调。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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