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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四磨汤口服液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注[2008]97号
  • 【发布日期】2008-03-17
  • 【生效日期】2008-03-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四磨汤口服液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四磨汤口服液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8]97号)




湖南中达骛马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注销四磨汤口服液药品批准文号的报告》(中骛药字〔2008〕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注销你公司四磨汤口服液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045)。

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该品种的生产,此前已生产的合格药品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销售使用。请于收到本通知20日内,将被注销的批准证明文件原件送至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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