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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远程技术培训的通知
  • 【发布单位】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农办人[2008]14号
  • 【发布日期】2008-03-13
  • 【生效日期】2008-03-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远程技术培训的通知

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远程技术培训的通知

(农办人[2008]1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写小组办公室、农业厅(委、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的决策部署,为了切实做好灾后重建工作,迅速恢复生产,促进春耕备耕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决定依托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开展“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远程技术培训”活动,广泛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提高防灾减灾和恢复生产能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方式

培训对象为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主要采取专家授课和电视专题片教学相结合、远程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村级接收站点为依托,安排播出专家讲课录像和科技光盘。当地农业部门安排科技人员到各培训点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答疑。

二、培训时间、内容

培训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5月25日,每天上午10点―11点左右。培训内容是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和春耕生产的技术措施(详见附件,具体播出时间以专用频道播出安排为准)。

三、组织分工

全国远程办和农业部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具体负责“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远程技术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和相关科研单位提供教学课件资源;全国远程办负责安排播出时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远程办和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宣传发动,按时组织受训人员参加培训,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切实抓好培训。各地远程办要建立关于“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远程培训”课程播放和收看制度。各地农业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集中培训和入户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农业科技入户、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各级各类项目,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和动员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远程办和农业部门要以这次培训活动为起点,认真总结、研究制定远程技术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各地实际需要,每年春耕生产前都要举行一次集中培训。要按照“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易懂易学、适用性强、实效突出”的要求,以点带面,层层落实,全面铺开,使远程技术培训成为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提高科技致富水平的重要手段。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远程办和农业部门要及时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充分挖掘培训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远程科技培训在科技减灾、促进春耕生产方面的积极成效,为深入开展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及时总结上报。培训结束后,各培训点将培训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远程办和农业部门,由各省远程办和农业部门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上报全国远程办和农业部。

全国远程办联系人:刘世茹

联系电话:010―68133322转71232

农业部联系人:丁力洪,刘红强

联系电话:010―64193323,64193019

附件:培训课程表

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农业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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