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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质技监发〔2008〕25号
  • 【发布日期】2008-03-11
  • 【生效日期】2008-03-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质技监发〔2008〕25号)




各分局、县(市)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年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2008年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和全省《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三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关心农村、关爱农民为主线,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求,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与技术优势,进一步弘扬“春雷精神”,转变观念,强化执法,突出服务,彰显作用,大力促进农业快速发展、农村稳定和谐、农民持续增收,全力推进我市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净化规范我市农资市场秩序,加速推广和普及农业标准化,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农资监管与服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利益,满足农业发展需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

(一)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打假惠农活动,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以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配件、农用柴(汽)油和建筑材料等农资产品为重点,突出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大型农资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检查,组织执法打假小分队,深入开展执法打假下乡活动。坚持做到“六个严查”,一是严查生产和销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查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查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磷肥、复混肥的违法行为;四是严查严重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五是严查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六是严查流通领域属于强制性标准和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农资产品,确保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此项工作由监督处负责牵头组织完成。

2、着力开展计量护农活动,严厉查处克扣欺诈行为。重点查处农民反映强烈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定量包装净含量不足的计量欺诈行为;严厉查处农用汽(柴)油加油站的加油机、种子经销和粮食收购单位贸易结算中的衡器及乡镇大集计量器具的短斤少量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村计量器具的管理和规范,提高农村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等用途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扩大检定覆盖面;加强社会公正计量资源向农村的投放,加快村级公平秤的设立进度,确保公正计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项工作由计量处负责牵头组织完成。

3、广泛开展科技兴农活动,推广普及农业科学种植。持续开展以进农家门、听农家话、知农家事、解农家忧、交农家友为内容的“五进农家”活动,组织农业标准化宣传队、专家技术咨询服务队,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全面提高农民的标准化种田水平;重点抓好无公害、绿色、有机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突出扶持培育县、乡、村的标准化种植示范区、示范点、示范田,争创省级乃至国家级示范精品园区;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建有实施标准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此项工作由农业标准化处负责牵头组织完成。

4、大力开展普法强农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维权意识。采取组织质监法律宣传小分队等形式,深入农村送法下乡,通过开办法律讲座、发放普法宣传单、开通维权热线及法律援助直通车等活动,深入农村,面向农民,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方针政策,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免费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此项工作由政法宣教处负责牵头组织完成。

5、扎实开展安全助农活动,加强重点产品集中整治。坚持“春雷行动”城乡并进,将国家质检总局部署的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作为城市整治工作的重点,采取全面检查、逐项逐类排查的方式,切实解决以上5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和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问题,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10月底前,家具等5类重要产品必须全面完成生产企业100%建档、备案的企业100%进行复审、新获证产品100%检查一次的工作目标。

此项工作由监督处、质量处分别负责牵头组织完成。

6、有效开展稳定安农活动,确保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加强对农村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切实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突出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饮料、白酒、酱油、食醋、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的监管;加强对边远村屯、农民工食堂及农村中小学食堂等薄弱环节的监管,消灭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和死角。同时,加强对农村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对农村浴池锅炉、采暖锅炉、小作坊工业锅炉和乡镇小作坊使用的压力容器以及农村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农村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此项工作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分别负责牵头组织完成。

7、全力开展爱心帮农活动,努力搭建帮扶解困平台。要切实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作为此次行动的首要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搭建“春雷行动”与广大农民情感交流的平台,大力开展“一助一”普及农业标准化富农和“走千村访万户、手牵手送温暖”活动,与农民认亲交友,积极关注民生,帮助农村弱势群体解决生产和生活的实际困难,并注重将爱心帮农工作由“输血解困”向“造血帮扶”方向转变。

此项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牵头组织完成。

8、不断开展创优利农活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扶持力度,鼓励农民自办企业和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帮助提高产品质量,积极扶持企业走质量效益之路。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标准、申办名牌、产品免检、质量认证和地理标志保护等措施,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同时,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农资产品质量信息,向农民介绍和推荐名优农资产品,引导农民科学、安全消费。

此项工作由质量处负责牵头组织完成。

9、全面开展识假保农活动,健全完善辖区监管网络。采取实物对比、发放资料及现场讲解等形式,使农民广泛宣传识假辨假知识,进一步提高的识假辨假能力,以减少假冒伪劣农资对农民的伤害。要进一步完善充实打假协管员、监督员队伍,健全辖区监管网络,加强对投诉举报的接待处理工作,充分发挥12365举报投诉中心的作用,吸引群众主动参与到行动中来。
此项工作由农业标准化处、监督处分别负责牵头组织完成。

10、认真开展回访亲农活动,推进农村健康快速发展。

采取日常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评议活动,以农民为主体,面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农民代表、新闻媒体,征求对“春雷行动”评价意见。同时,要走乡、进村、入户、到田间,认真开展“春雷行动”“回头看”,检查各项护农惠农措施的落实效果,虚心听取广大农民对“春雷行动”和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相关工作部署,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厚与农民的感情。

此项工作由指挥部联络处负责牵头组织完成。

(二)20项免费服务

1、为农民免费检验化肥、农药产品质量;
2、为农民免费检验农机零配件产品质量;
3、为农民免费检验农用红砖、水泥产品质量;
4、为农民免费检测农资产品的定量包装;
5、为农民免费提供相关产品标准、技术资料、信息材料、各类宣传手册;
6、为农民免费提供有关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方面的业务咨询服务;
7、为农民免费检测在销售自产农产品时使用的计量器具;
8、为农民自办或农民股份制的企业免费培训有关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9、为农民自办或农民股份制的企业免费制修订产品企业标准;
10、对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和乡村卫生所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测;
11、对农村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等集体食堂使用的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大米、小麦粉实行免费检验;
12、对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的锅炉实行免费检验;
13、对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人员配戴的眼镜实行免费检测;
14、对农民购买的农资产品免费检测商品条码;
15、对农民购买的地膜实行免费计量检测;
16、为实施标准化种田的农户免费进行测土配方;
17、为农民免费检测家庭自用的电表;
18、为农民免费检验大棚自产蔬菜的质量;
19、向农民免费宣讲科学种植养殖知识;
20、向农民免费提供产品质量投诉法律援助服务。

以上免费服务工作,第1、2、3、8、11、18项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负责牵头组织完成;第4、7、10、13、15、17项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负责牵头组织完成;第6、16、19项由农业标准化处负责牵头组织完成;第5、9项由标准化处负责牵头组织完成;第12项由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负责牵头组织完成;第14项由市标准情报研究所负责牵头组织完成;第20项由政法宣教处负责牵头组织完成。

三、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

此次“春雷行动”主要采取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市局驻县(市、区)督导与基层局具体领导相结合、整体推进和专项突破相结合、集中行动与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相结合、加强监督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等“六个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思想发动,准备部署阶段(2008年2月26日至3月8日)。市局、各区分局、县(市)局成立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指挥系统和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思想发动、全面部署、培训人员。

(二)全面启动,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3月9日至4月15日)。市局组织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部分区、县(市)局人员,于3月9日在五常市拉林镇举行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启动仪式,其他区、县(市)同步启动。之后,按省、市《方案》要求迅速行动、全面展开。

(三)经验交流,深入推进阶段(2008年4月16日至5月20日)。总结各单位开展质监护农“春雷行动”的好经验、好作法,通过印发简报、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交流推广,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分析评议,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采取成果对比、各单位推荐、综合评价、向农民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分析,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为了确保质监护农“春雷行动”的深入展开,扎实推进,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促进“春雷行动”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一)建立组织机构,强化指挥系统。市局成立全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指挥部,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力实任总指挥,刘俊生、陈立辉、滕幼平、赖正刚、蒋大鸣、祖国陆、吕新华等局领导任副总指挥,执行指挥由吕新华兼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指导组、材料综合宣传组、指挥部联络处等3个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督办、检查、协调和落实。同时,按省局要求和责任分解,市局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处室要根据要求,尽快制定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案,经主管局长把关签字,行动总指挥批准同意后于3月20前下发执行,并报联络处备案。各分局、县(市)局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市局党组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本辖区的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08年3月12日前分别报送到市局指挥部综合协调指导组和联络处,并尽快将开展质监护农“春雷行动”的总体安排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取得辖区领导的支持。各级领导要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抓住重点全面落实、突出特色不搞形式、属地主管分级负责、重点突破不求统一、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五项原则”,大胆地改革现有的管理、指挥和宣传模式,把工作重心向农村、向一线倾斜,大下基层,靠前指挥,确保质监护农“春雷行动”的卓有成效。

(二)健全督导网络,形成责任体系。市局分别从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抽调38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成19个质监护农“春雷行动”督导组,分别派驻到各区、县(市),负责对“春雷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督导组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至少要达到总时间的二分之一以上,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局质监护农“春雷行动”的工作动态,认真总结当地“春雷行动”的创新性工作、突出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对问题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督导组对基层局“春雷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具有直接督办权;对相关工作具有建议权;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当、出现的问题或偏差,具有纠正权;对工作情况和有关重大问题,具有向上级领导直接反映权。同时,实行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双重负责制,即市局派驻各地的督导组组长与区、县(市)局局长同为第一责任人,双方领导必须严格按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搞好沟通,齐心合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地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将行动任务逐项、逐级、逐人分解,明确量化指标和时限要求,具体细化落实到每个科(室、股、队)及个人,明确任务,规定奖惩,失职追究,必保完成。要转变督导方式,各督导员派出单位要与派驻的区、县(市)结成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共同体,变一人督导为全员参与,进一步将“春雷行动”引向深入。

(三)强化协调配合,确保监管有效。各分局、县(市)局和市局派驻各地的督导组,要主动接受省局巡视督导组的领导和指导,密切配合,搞好工作。要积极主动与农业、工商、公安、药监、畜牧、宣传等部门取得联系,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合作交流,达成共识,齐抓共管,不断扩大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质监护农“春雷行动”的社会公信力。要健全完善制度,确保监管有效,对大案、要案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制度、案件报备制度、新闻跟踪制度;对跨区域案件实行稽查通报制度,开展全市协查;推行基层执法机构联系点制度,通过建立企业质量监督员、乡镇质量协管员,树立农民维权典型,鼓励农民依法维权,做到乡有维权站,村有维权岗,建成遍布全市农村的农民维权网络。通过加强协调配合和制度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质监形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特别是各级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免费服务工作中,要处理好全局和部门的关系,着力找准“三个切入点”。即找准农民眼前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找准农民长远需要和潜在需要的问题;找准我们在履行职能中的重点工作问题。要带着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怀着对农民的深情厚意投入到质监护农“春雷行动”中来,不计条件,不讲代价,甘愿牺牲部门利益,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农民敞开免费检验检测和服务的大门。工作中,要注意合理利用市、县(市、区)两级检验资源,加强检验工作全过程管理,县(市、区)检验机构对农民提供免费服务没有检测能力时,要积极与市局负责完成本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完成。在开展免费服务时要充分利用乡镇村屯的管理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民需要检验的农资产品进行登记造册,避免重复检验。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借“行动”之机乱抽样、乱收费、滥罚款;不准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农民免费检验检测;不准在接待农民投诉、举报时推诿、扯皮;不准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不准涂改、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使农民切身利益在“春雷行动”中既得到保护又得到实惠,不断提升质监部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五)开展质量分析,提高对产品控制力。各分局、县(市)局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分析活动。要针对不同产品、不同行业、不同时期的情况,分析产品的质量波动趋势、行业的产品质量状况、不同产业的质量水平结构;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行业整顿方案和行业规范,通过实行生产企业建档、质量责任追溯、建立电子监管网、生产企业质量承诺等有效形式,提高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力,达到检查一类产品,规范一个行业的整治目的。

(六)发挥技术优势,推进“两个前移”。要根据农民需要,积极组织农业、畜牧、农机、食品、化工等方面的专家,深入基层,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要进一步发挥质监部门的技术优势,做到行政执法与技术检测的有效配合;要利用现有的公共安全检测车辆,增配必要的车载设备,发挥其特有的机动性,深入乡镇村屯、进入执法现场,开展执法和服务;要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注意不断研究新的技术、方法和规程,强化技术支撑,不断提升质监护农惠农、亲农助农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宣传部门的合作,采取系统宣传、跟踪报道、重点采访,各档联动等方式,突出亮点,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超前谋划,科学实施,大造声势,全方位展示“春雷行动”进程和成效,进一步提升质监部门的形象;开通“春雷”热线,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并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兑现举报奖励,深入扩大“春雷行动”的社会影响。

(八)确保政令畅通,加强信息反馈。各区、县(市)局和有关单位要设专人负责“春雷行动”全过程的文字材料、音像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存档工作以及数据、信息、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2008年3月12日前,各单位在向市局报送工作方案时,将本单位负责报送信息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络方式一并报市局指挥部联络处(设在市局505室)。从2008年3月9日起,每周一、三、五上午10∶00时前向市局指挥部联络处报送“春雷行动”动态信息(此项工作由各督导组负责落实);每周三上午11∶00前向市局指挥部联络处报送“春雷行动”有关工作动态统计报表(附件2-1、附件2-2(1)、附件2-2(2)、附件2-3);每月25日向市局指挥部联络处报送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家具等5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4)(逢星期六、星期日顺延至星期一报送);每月10日、25日分别向市局指挥部联络处上报一次“春雷行动”的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件2-5)和阶段性总结文字材料(逢星期六、星期日顺延至星期一报送)。重大信息、重要案件、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各单位上报的各类报表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对不报、迟报、漏报、错报、缓报的单位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3次出现上述问题的,取消评选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资格;问题严重或造成后果的,取消全年评选全局系统先进单位资格并减少或扣除当年目标管理奖金。同时,行动结束后,各区分局和县(市)局要形成不少于10分钟的“春雷行动”专题汇报片和不少于30页的画册,并编辑制作全面完整的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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