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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明电〔2008〕20号
  • 【发布日期】2008-03-07
  • 【生效日期】2008-03-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8〕2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8〕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保障食用油市场供应及价格稳定工作。食用油是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保障食用油市场供应、稳定食用油价格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食用油市场供应及价格稳定负总责。各级发展改革、物价、商务、财政、粮食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食用油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切实维护食用油价格基本稳定。

二、努力扩大油料生产。农业部门要加强指导,组织农技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加强油菜田间管理,对遭受冰雪灾害的在地油菜进行清沟沥水,合理追肥,努力增加油菜籽产量。各地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地增加大豆、花生、芝麻等油料作物的种植面积。

三、保障食用油市场供应。粮食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食用油生产企业的指导,积极协助生产企业采购原料,动员和组织生产企业千方百计增加食用油生产量,特别是扩大小包装食用油的供给;要深入调查了解部分停产食用油企业的情况,切实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粮食、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多方组织货源,协助相关企业组织好大豆和食用油进口,努力扩大市场投放。国有流通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保障食用油市场供应。

四、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各级价格、粮食、商务等部门要密切关注油料市场价格变动和供需情况,认真执行食用油市场信息日报制度,加强对食用油加工、库存、价格等情况的实时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情况。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食用油应急预案,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各级工商、粮食、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对食用油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用油质量的监管,保证食用油的食用安全。价格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合理疏导价格矛盾,组织食用油价格专项检查,努力保持食用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特别是做好灾区、库区、山区和缺粮区的食用油价格稳定工作。

六、加强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目前,我省食用油市场供应基本正常。宣传舆论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通过多种渠道,采取有效形式,发布市场运行信息,客观宣传市场供求状况,引导社会各界正确对待市场价格变化,稳定群众心理预期,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各地要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于3月18日前报告省政府,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局。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改电〔2008〕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由于国际市场大豆和植物油价格继续大幅上涨,带动国内食用植物油价格上升,一些地方出现群众排队购买,个别品牌小包装食用油出现断档脱销的现象。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食用油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食用油市场供应工作。各地人民政府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保证食用油市场供应,确保食用油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保障市场供应。各地要督促相关企业组织好大豆和食用植物油进口,增加小包装食用油生产和供给,确保主要品牌小包装油供应稳定。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食用油应急预案,调整和充实食用油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切实增强市场供应保障能力。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做好货源调度工作,及早安排食用油加工和调运计划,适时投放地方储备小包装油,保证市场供应。地方储备的散装食用油要抓紧组织有关企业加工成小包装油,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三、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食用植物油生产、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打击囤积牟利等违法行为。要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重点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规定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生产、销售、库存、价格和进出口等情况。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食用植物油加工和经营企业的库存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油经营者库存规定。在出现群众大规模排队购买的情况时,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好市场秩序。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各地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食用油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加强对食用油加工、库存、价格等情况的实时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对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五、正确引导舆论。2007年我国食用植物油消费量2300万吨左右,供给总量2380万吨,供求基本平衡。当前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生产、进口情况基本正常,市场供应是有保障的。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食用油供应工作。各地主要媒体要承担社会责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粮食局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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