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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办函〔2008〕60号
  • 【发布日期】2008-03-04
  • 【生效日期】2008-03-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府办函〔2008〕6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全面完成我省病险水库加固3年规划任务,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成 (省政府副省长)

成 员:宋攻文(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回福(省发展与改革厅厅长)

陈海波(省财政厅厅长)

李洪波(省水务局局长)

卢灵雄 (省监察厅副厅长)

林 东(省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水务局,主任由李洪波兼任,副主任为朱允山(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吕勇(省财政厅副厅长)、邢孔波(省水务局副局长)。联系电话:65328052;传真:65333064。

为了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各市、县、自治县政府要相应成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机构,并报省水务局备案。

二○○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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