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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发改高技[2008]513号
  • 【发布日期】2008-02-26
  • 【生效日期】2008-02-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改高技[2008]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商务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鼓励并推动骨干和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改高技[2005]2136号),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认定了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 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 息 产 业 部
商 务 部
税 务 总 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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