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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8〕158号
  • 【发布日期】2008-02-03
  • 【生效日期】2008-02-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158号)




法国再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北京分公司开业,名称为“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批准该分公司营运资金为2000万欧元。

三、经审查,吴敏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四、批准该分公司经营非人寿再保险业务,包括:

(一)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

(二)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

(三)国际再保险业务。

五、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座1217室,邮编:100004。

六、该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请你公司据此批复到北京保监局申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册手续。

二○○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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