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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公布2005-2006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质[2008]22号
  • 【发布日期】2008-01-31
  • 【生效日期】2008-01-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公布2005-2006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公布2005-2006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

(建质[2008]2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2007年11月至12月,我部组织专家对有关部门和地区申报的840项工法进行了评审,审定368项为2005-2006年度国家级工法,其中135项为国家一级工法,20项为升级版国家一级工法,213项为国家二级工法。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工法管理工作,鼓励建筑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及时总结施工经验,注重以工法开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工法在企业间的交流,不断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

附件:1、2005-2006年度国家一级工法名单
2、2005-2006年度国家一级工法名单(升级版)
3、2005-2006年度国家二级工法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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